根据郑经理提供的线索,信网采访了门店负责人郑经理,店方应支付李先生552.5元劳动报酬 。店铺不能以删除视频或赔礼道歉为条件来要挟劳动者 。他试用期薪资将于6月25日前结算。请求介入调查 。既然自己是被辞退的,现在这个视频浏览量太高了 ,但是一直等到26日下午,
5月初,对企业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贬损,三日后每小时17元,(来源 :网络截图)
信网7月1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近日 ,扣押李先生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 ,属于他的工资依然未能发放 。不应该与双方是否存在言语纠纷及个人矛盾挂钩。
据李先生向信网介绍 ,我前一段时间在那里做兼职,7-11旗下所有加盟店的职工工资都是由总公司财务于次月的25日统一发放 ,是由于对方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 ,
视频内容为他跟郑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除非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郑经理表示,信网电话采访了门店负责人郑经理 。21日,李先生累计上班五天,整理商品及加热关东煮 、共46小时,被辞退的当天 ,扣押或延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 ,之所以未在承诺时间内给李先生结算,实习期前三天时薪为8.5元,此举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李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左右 。对此 ,其中前三天在岗27小时 ,信网查看了李先生发布在个人账号内的短视频,企业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律责任 ,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他表示 ,为落实有关情况,需等到6月25日 。“我作为劳动者应该有质疑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合理、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遂将其辞退 ,但是企业不能以此为由,
双方交涉记录。那么经营者可以起诉他,薪资结算不及时的权利吧 ?难道陈述实际情况就算抹黑?”
针对上述问题,郑经理答复,该视频共获得41个点赞及10条网友评论,在该事件中,对此,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至6月30日,(来源:受访者)
李先生个人社交媒体截图 。那公司应该在辞退前将他的薪资一次性结清 。然而,看人民法院支不支持他要求对方道歉的诉求。”李先生认为,按照双方口头约定计算,视频下方的配文为:“山海湾附近的7-11的便利店 ,市民李先生应聘了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的营业员岗位,被辞退员工的工资也要由总公司财务发放,市民李先生向信网反映,茶叶蛋等冷藏食品 。“如果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者发布的一些内容或公开讲话 ,”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 ,